一、凡具有我市户籍的低保对象、五保对象、城市供养的“三无人员”对象、人体器官捐献者、见义勇为牺牲人员、人口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(名)遗体的,去世后享受哪些免费项目及费用?
1、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车辆遗体接运(260元);
2、3日内普通冷藏(冻)柜遗体存放(360元);
3、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(800元);
4、1个普通卫生纸棺(120元);
5、1个普通骨灰盒(20元);
6、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,免除5年骨灰寄存费(250元);
7、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安葬的,实行免费安葬;
8、骨灰进入国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,给予20%优惠和减免。
二、凡具有我市户籍的,参加节地生态安葬都有哪些奖补政策?
从2017年开始,凡是将骨灰在殡仪馆寄存20年(含20年)以上的,实行免费寄存;凡在公墓(包括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)内选择树葬、花(坛)葬、草坪葬的,每具骨灰奖补丧属1000元;
三、凡是逝者生前系我市户籍的,对参加海葬的家属有何鼓励、优惠政策?
1、每具骨灰免除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、租船费;
2、免费颁发海葬证;
3、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,海葬专用绒布袋、手提袋;
4、免费提供鲜花、毛巾、手套、矿泉水;
5、免费提供集体礼仪服务;
6、对参加海葬活动家属每具骨灰一次性补贴500元;
7.海葬报名电话:2886533.
盘锦市殡葬管理处
2018年3月16日